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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讲透:亚马逊涉税信息报送背后,卖家最关心的 8 个问题

智婷  •  •  原文链接
本文由 跨境电商财税课堂 撰写/授权提供,如需转载,请联系原出处授权。

10 月 13 日,亚马逊发了公告,没有多余的铺垫。亚马逊将于 10 月 31 日前,把平台内卖家 7-9 月信息报送给中国税局。

报送信息包含店铺信息、交易流水、收入金额、支付给平台的佣金和服务费等核心数据 ,此后,将按季度持续报送卖家的数据。

涉及所有中国卖家,无论经营哪个亚马逊站点 ( 包括美国站等海外站点 )。

除亚马逊外,速卖通、虾皮、SHEIN 等平台也陆续发布公告,将定期地被推送至国内税务机关。那其他平台跟上也只是早晚的时间而已,这意味着 “平台数据 - 税务数据”的直接连通正式落地,电商平台数据透明化成为趋势,今天招财狗针对卖家关注的问题做一下深度拆解。


一、亚马逊 10月31日前将报送卖家收入数据!

1、谁会被报送?

图片1 (2).png

无论是企业卖家还是个人卖家,只要是中国卖家,无论经营哪个亚马逊站点 ( 包括美国站等海外站点 )、旗下低价商城 Haul ,信息都会报给中国税务机关。

2、报送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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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卖家:提供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人卖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发证国家和地区;

此外,所有卖家还需补充地址、店铺名称及链接、银行账户信息,以及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这些信息凑齐,形成完整的税务档案,让税务部门清楚地知道卖家是谁?经营状况和收入情况如何?

3、从啥时候开始?

卖家需要配合做什么?

首次报送在 2025 年10月,涵盖 7-9 月数据,之后每季度自动报。亚马逊会主动操作,卖家啥都不用做。

这事儿最直接的影响是:如果平台推过去你的销售额特别高,但你国内公司一直 “零申报” 或者报的收入比较少,所属税局可能会进行问询你原因,你需要给出申报数据和平台数据差异的合理性解释。那怎么应对?这个小编会在后面给大家详细展开。


二、平台数据报送、停止买单出口两项政策核心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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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信息报送 (15 号文 )

可以确定的是所有电商平台都需要进行数据报送,监管部门本质是通过平台抓手,实现跨境电商交易数据的穿透式监管,线上线下税收一碗水端平,让所有卖家的经营情况 “阳光化”。

图片4 (1).png

2、停止买单出口 (17 号文 )

通过推行货物出口 " 实名制 ",用“要么报真实货主信息、要么代理自己缴税”的二选一约束,从根上堵“没人缴税”的漏洞。

一个从销售端,一个出口端,再加上企业税务的自主申报,以及外汇这边同步的资金数据,税局最终希望通过“报关、销售、收款、申报”数据交叉比对,推动跨境电商从“野蛮生长”转向“规范发展”。

但数据征集,并不意味着立即征税。未来 1-2年左右,小编认为不会有大规模集中普查动作,而会随着监管手段的成熟,税局会逐步提高抽查比例,比如从 2%,5%提高到 10%,20%等,因此卖家会有合规整改的缓冲时间,无需过度焦虑。

单看这两个政策,大部分人会觉得是坏消息,但这对少数人来说是好消息。毕竟“危里藏着机”,大家要学会透过政策看国家背后的战略,顺势而为,而非对抗。


三、新政背后的国家战略布局与企业发展方向!

我们再来看另外 2 个政策:

图片5.png

第一个是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对符合生育政策的 3 周岁以下婴幼儿,国家按年发放基础育儿补贴,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 元,补贴发至孩子满 3 周岁。2025 年前出生、不满 3 周岁的婴幼儿,可按剩余月龄折算领取补贴;

第二个是 2025 年下半年 ( 秋季学期起 ),全国幼儿园大班 ( 学前一年 ) 儿童免除保育教育费:公办园全额免,民办园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园标准减免差额部分,预计惠及约 1200 万人。

大家测算一下以上两项政策背后,国家要花多少钱?

1、共同富裕持续落地:

单看互联网信息报送、停止买单出口,要开始查税了,经济不好,感觉国家很缺钱;但后两个政策给婴幼儿发补贴、免幼儿园大班保教费、各种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感觉国家又不缺钱,看似“收”与“花”的反差背后,其实藏着国家明确的战略逻辑:该花的钱一分不省,该收的税一分不少,每一笔收支都围绕“共同富裕”这一核心目标推进。

2、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与统一大市场:

这几年听到最多一个词,就是“内卷”,大家都在低价恶性竞争。国家希望企业与企业之间公平竞争,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举个例子:我卖水杯,给员工上社保、所有采购都要票、合法纳税;同样的水杯,有人卖 9 块 9,但他偷税漏税、不给员工上社保、上下游都不要票,我的成本比他至少高 10%以上,我卖 12 块都亏本,他卖 9 块 9 还赚钱。

而消费者只看“谁便宜”,不管合规与否,这就导致“不规范的企业挤走规范的企业”,也就是常说的 “劣币驱逐良币”。过去很多年中国企业做不出好产品,就是因为大家都得“裸奔”才能竞争!你刚规范 ( 穿上鞋 ),别人就靠违规 ( 光脚 ) 抢市场,把市场搞乱了。大家都陷在价格战中,根本没法安心搞发展、搞创新、做自有品牌。

再说 “税收洼地”,有的企业把公司注册在江西,交 100 万税能返 40 万;但在深圳交 100 万税,就真得交 100 万 ,这又是不公平,所以这几年税洼、核定征收也被砍掉了。

再看外卖行业,阿里、美团、京东今年在外卖行业打得如火如荼,商家却说订单多了,员工很忙碌,但却挣不到钱。国家马上约谈了阿里、美团、京东三家平台,后来就没人再打恶性价格战了。为啥要管?很简单:如果有资源、有资本的大公司,进哪个行业就垄断哪个行业,这对中小公司来说就是灾难。

只有国家出手,才能打掉这种恶性竞争,真正实现大大们所说的“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竞争”,让规范经营的企业有活路。

3、支持“高质量”民企发展

2025年2月“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明确,国家要继续支持民营企业家发展,但是这个会议当中讲了几个关键词?就是民营企业家要加强自主创新,重视信用管理,重视风险管理,坚定不移的走高质量发展。什么是高质量?

偷税漏税、只靠抄款打价格战的企业肯定不是高质量,而重视创新、品牌、合规的企业才会有机会。

过去 40年,发展靠的是“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走的是野蛮生长、快速脱贫、大搞基建的路子。但国家战略不会一成不变,近几年其实就是国家在“切换系统”,淘汰旧产业,催生新机会。

把互联网信息报送、停止买单出口等这些政策串起来看,国家下的是一盘大棋,每一步都围绕民企。而且国家从不搞突然袭击,会先出政策,给 2-3年过渡时间,相当于“打明牌”。所谓的 15 号文、17 号文,它只是国家大战略当中为了落地的抓手和手段而已。

给老板的思考:

1、采购前端一直无票,是不是一门可以长久的好生意?

2、是否要考虑从低客单价、海量 SKU 的“铺货”模式,转型做垂直高客单价的 “精品”?

3、买进卖出赚差价,带来的利润只是一时的,走“自主研发+自有品牌”的方向,卖家才能掌握更多主动权!


四、通过出口公司集中申报,香港公司资金归集还能用吗?

按照税法最严格的标准是:谁入驻、谁出口、谁报关、谁退税!

但如果你有 100 家公司店铺,这些店铺都是国内公司,你要分散按 100 个店铺逐个进行出口报关,货代愿不愿意配合你这么干?

其次,按 100 个店铺逐个出口退税、逐个确认收入,出口退税要求一司一址一照,你有没有那么多个独立场地?很显然不现实,其次这样的工作量,得配几个财务干活?这无形当中增加了很多经营成本,对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为了解决企业合规,因此以上市公司赛维时代等铺货模式的跨境卖家,提出了一种变通的合规方式。店群公司,通过集中一家出口公司进行出口申报,香港公司协议控制店铺公司,本质是为了解决店群模式零散报关的问题,这是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决定的,如果亚马逊允许你一家公司开多个店铺,你也不会搞店群。

协控本质没有改变企业交税,只是通过一家公司做了集中申报的动作。有可能你没有少交税,而是多交税,因为多店铺出口退税,假设你是小微企业的话,你的企业所得税可能是 5%,而集中一家出口公司,你可能就不是小微企业,你的企业所得税就是 25%!

赛维、三态这些跨境大卖在上市时,也针对这一模式的合规性向证监会、税局等作出了清晰说明并获得认可。

政策出来后,我们问了深圳某些税局,店群公司集中一家出口公司进行申报,当前税局还是认可的。但这不能代表所有税局,因为实操中,各地税局对于跨境电商的接受度是有区别的,有些地方税局专员无法理解跨境电商的商业模式,因此有些税局认可,有些税局可能不认可。如果税局不认可,你可能会需要向税局解释你的商业模式,这里就会有沟通解释的时间成本的问题。

但随着互联网信息报送落地之后,小编认为这会加速各地税局对跨境电商业务模式的理解,至于未来是否会变化?我们就静待政策明朗之后,看大卖动作,遵从监管要求进行调整。网上刷到的视频,告诉你有解决方案,听听就好,先让子弹飞一会吧。


五、以国内公司开店,店铺公司收入怎么申报 ?

首先,先理清你用国内公司入驻的平台规则:比如用国内公司入驻亚马逊平台,资金是可以归集到香港公司的;但如果你是用国内公司入驻的 TEMU 全托,那你只能视同内销申报收入。根据平台规则,结合企业实际的货是怎么运的,钱是怎么回的,确认店铺公司要不要确收。

其次,国内公司作为开店主体,店铺收入按实际业务归属合规申报。以亚马逊为例:

1、如果你直接以店铺公司收款,即店铺公司→亚马逊 FBA 仓→海外买家,那么财务需将平台流水与财务数据对齐,在国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符合出口退免税条件的可正常申请增值税退税或者免税;

2、如果通过香港公司协控店铺公司模式,通过一家出口公司集中申报,即出口公司→香港公司→亚马逊 FBA 仓→海外买家,香港公司按照店铺实际销售额确认收入申报,扣除合理如亚马逊物流费用、佣金费用、推广费用等,出口公司按出口报关单收款并完成纳税申报,店铺公司结合企业实质 0 申报或者做租赁费收入确认。所有收入如实全部进公账,切忌再私账收款 “体外循环”。


六、以香港公司、美国公司开店,是否不用报送数据?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这么一条规定:本公告所称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是指依照外国 ( 地区 ) 法律成立,通过域名在境外的互联网平台,为平台内境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或者境内的购买方开展网络交易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营利性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从业人员”仅指自然人,“境内运营主体”一般指境内注册的公司,境外公司 ( 如香港、美国公司 ) 暂未被明确要求报送数据。

但境外公司的股东是中国人,是否算“境内运营主体”?不排除以后税局会要求平台进一步 “穿透”,把“境外公司+境内股东”的数据也报上来。

所以小编认为,把店铺主体切换成香港公司、美国公司,也只是一时过渡,只有尽早合规,“商业模式清晰+税没少交+证据链全”,才是和税务局沟通的核心底气。


七、新政下税局对跨境电商的监管核心重点!

( 一 ) 什么样的模式容易被税局认可?

1、先看“有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比如用香港公司配合 0110 出口,是为了方便对接海外客户、统一管理全球业务,而不是单纯为了避税!

2、业务是不是真实的?

从采购货物、报关出口,到境外销售、资金回流,每一步都得有真实的凭证,说清 “资金怎么流转、货物怎么运输”,确保业务逻辑闭环,税局大多会认可,不会过度纠结模式复杂与否。

( 二 ) 税务局最关心的是啥?

税局不关注“你用了多复杂的公司架构”,更在意 “国家有没有少收该收的税”。

只要企业的税款有按时交,足额交,没让税源流失,再配上完整的业务证据链 ( 如流水、单证、账务 ),面对核查时基本都能说清楚。

( 三 ) 企业现阶段要关注的重点!

1、供应商盘点

盘一盘手上合作的供应商,哪些可以提供进项发票的,哪些不能提供发票的,不能提供的原因是什么?是确实开不了,还是需要加税点。税点需要加几个点?为企业财税合规做准备!

2、香港公司合规度

以国内公司开店,走店群模式,通过香港公司协议控制店铺的卖家,盘一盘你香港公司的税务申报和账务,大部分卖家香港公司大概率没有做店铺收入确收,三方支付工具的流水也没有入账,每年就是给香港那边的代理机构付个几千块的年审费用。

你既然想从商业上明确收入算香港公司,不是店铺公司的。那你的香港公司要完全合规,而不能表面合规;所有店铺的收入,分店铺按实际成交额在香港公司如实、完整确收申报收入,所有的采购即对国内出口公司的货物采购、费用即亚马逊平台佣金、仓储费用、广告费用等,利润全链条数据,要如实反映在香港公司账面上,才能与平台数据形成闭环。

利润不能滞留在香港公司或者境外,毕竟平台报送信息当中有一项是关于平台收取的费用明细,因此香港公司账上除了预留 2-3 个月合理的推广费以及少量店铺风险应对金等,所有的收入或者利润要全部回到境内申报纳税。

3、关联交易定价

出口公司和必须香港公司的交易定价怎么定?报关价格不是随便填的,要结合实际回款和行业、税务要求来定,确保合规且合理,具体看这三个角度:

①“实际能拿到手的钱”!

比如你这产品在平台卖 100 块,扣完平台佣金、广告费、仓储费这些杂七杂八的费用,最后实际能回到公司账户的就 60 块。报关价就往这个“60 块”上靠。

②对齐 “同行利润率水平”!

参考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出海利润率:比如行业平均利润率是 15%,你要是把定价定得太低,导致利润率只有 5%,或者定得太高,利润率飙到 30%,都会显得异常。定价要让自身利润率跟行业水平大致匹配,才符合常理。

③满足 “税局税负要求”!

要满足税局的“税负底线”:比如深圳某税局要求企业所得税税负不能低于 0.2%,定价时要算好账,确保按这个价格核算出的税款,不低于税局的最低要求,避免因税负过低触发核查。除了税负,换汇成本也要纳入定价考量,正常情况下,换汇成本在 5 到 8 之间。


八、跨境电商企业合规与应对建议!

我们先从有票和无票角度来说:

( 一 ) 采购前端有票的卖家

专票:

1、年出口额 5000 万以上:自主报关,赚退税

适合看重长期合规、想自己把控流程的大卖家。虽然跟供应商拿专票要多加 8%-10 个点,但出口退税是退 13 个点,相当于额外赚一笔“退税收益”,还能避免合规风险。

2、年出口 1000 万-5000 万:代理出口,省麻烦

适合想省精力、看重资金周转的发展型卖家。能拿专票但不想自己跑退税 ( 怕流程错、耗时间 ),找有资质的“外综服平台”( 正规外贸代理 ) 合作 — 平台帮你报关、退税,你只管搞业务,合规和资金周转都不耽误。

普票:

适合采购端只能开普票的中小卖家,不管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直接选“出口免税不退税” 就行。虽然没退税,但能合规报关、公账收汇,不用担“隐匿收入”的风险。

( 二 ) 采购前端无票的卖家

按当下的监管趋势,采购前端一旦拿不到发票,就不存在税局完全认可的 100%合规方案。

企业能做的,只是选择 1039 市场采购、9610 综试区核定征收这类 “退而求其次”的折中办法。这些方法也只是比裸奔强点,但本质上,它们只能降低风险,并没有彻底消除 “无票” 这个核心瑕疵。而且这些政策有地域限制,政策一旦变动,就有可能导致你的方案失效。

所以,新政看似是在督促企业尽早财税合规,实则是在倒逼整个行业整改供应链!让整个产业链的 “票、货、钱” 逻辑闭环真正建立起来。

我们再从平台的入驻公司来说:

1、国内公司开店,香港公司协控店铺公司!

你在国内现有的店铺公司,和香港公司签订转让或者租赁协议,明确“平台收入归香港公司,国内公司只是授权方”。但不只是签个协议,而是要做到 100%全部如实呈现,具体要求参照上述小编所讲的,香港公司合规、出口公司合规、店铺公司合规。做好合同、资金、票据等的证据链留存。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有卖家可能同时在多个地方都有店铺公司,比如深圳、浙江、成都、福建等,互联网信息报送实现了 “数据通”,但并未完全消除“执法差”,像深圳、杭州这种跨境电商多的地方,税局见得多、懂行业,对“集中申报+协控”模式接受度高; 但有些非沿海省份,税局更看重“留住本地税源”,还用传统外贸的眼光看业务,容易质疑 “国内店铺没收入,钱全归香港公司”的合理性!

因此现在有些卖家会选择,把已有的国内店铺,转成香港公司主体,这样可能会面临平台的审核 ( 比如 KYC 身份验证 ),还得衔接好老店铺的运营 ( 比如店铺权重、客户评价 )。不过目前受互联网信息报送的影响,很多平台可能会放松店铺主体更换的审核。

2、香港公司、海外本土公司直接开新店铺!

不再用国内公司开店,直接用香港公司、海外本土公司在亚马逊、TikTok 这些平台注册新店铺,所有销售数据都归香港公司/海外本土公司。海外平台佣金、仓储费、广告费、物流等成本全部由香港公司 ( 或本土公司 ) 进行承担,国内公司作为职能公司给香港公司 ( 本土公司 ) 提供货物采购、应税服务等支持。如果是以香港公司走店群模式的话,成本相对于国内来说,会高很多。而且只要你公司的股东还是中国个人,未来是否会穿透?确实不好说。

政策只是国家战略的抓手,从长远来看,未来走“自主研发 + 自有品牌”精品路线卖家,才能掌握更多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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