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Q1税务推送惹争议,已有卖家靠“核定征收”处理完去年旧账
原标题:亚马逊Q1税务推送惹争议!已有卖家靠“核定征收”处理完去年旧账
作者:杨旭峰KSL
来源:雨果网

题图来源 | pexels
日前,有亚马逊卖家反馈称,平台已陆续推送 2026 年第一季度税务数据,相关信息已开放下载。还有卖家表示,除收到税务数据通知外,部分地区卖家还陆续接到税务部门关于经营数据核查、资料补充等通知。
作为跨境电商合规进程中的常规动作,每季度的涉税信息推送已成为常态。不过,随着税务监管的进一步收紧,今年一季度的账单推送依然引发跨境圈卖家的广泛关注。
亚马逊推送 Q1 税务报告
根据卖家提供的邮件信息显示,本次亚马逊推送的数据涉及身份信息、交易量、收入以及佣金和服务费等多个维度,并开放季度及订单级税务报告下载,下载链接存在有效期限。

图源:卖家提供
显然,自去年开始,随着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要求落地,平台涉税的信息报送机制便已在国内逐步推进并愈发完善。从今年一季度的实际反馈来看,亚马逊等主流跨境平台在内部数据处理和提报系统上已经相当成熟。
不过,相比“收到通知”本身,卖家更关注的是另一件事,那就是平台的数据会如何使用,以及自己的历史经营数据是否能够对得上。
“后台突然收到税务通知,第一反应不是看内容,而是先去翻财务表。”一位卖家告诉雨果跨境。
此前已有部分卖家发现,平台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更偏向交易总额口径,其中可能包含退款、平台服务费、运费以及部分税费项目,而卖家实际税务申报通常依据净收入进行核算,这两者的统计逻辑差异,也成为不少卖家后续核查中的争议点。
目前在社群及社交平台上,与“亚马逊涉税报告”、“Q1 税务推送”相关内容的讨论明显增加。不少卖家直接晒出后台截图,并在评论区交流自己的情况。
从讨论的内容来看,大部分卖家问题主要集中在税务报告中的数据对不上,与实际经营数据有较大差异,尤其是对比 2025 年 Q4 的报表,这次 Q1 费用报表里还有很多费用项都没归纳进去。
有卖家表示:“我平台扣费 200 多万,亚马逊只推 59 万……”
也有卖家留言称:“对比了一下 income 的数据比税务报告上的少了几万的销售额,大家现在都是按什么报的啊?”
还有卖家调侃:“费用缺少就算了,居然给我用正负数,佣金,运费都是负数,广告费正数,它还给贴费用了。”

图源:社交媒体
有业内财务专家提醒,卖家在收到 Q1 账单副本后,如果发现信息有误,可去后台下载 2026 Q1 日期范围报告,拉出真实的收入和费用总额,并与亚马逊报送的文件逐项对比差异,关键数据建议截图存档。
此外,在最近流传的《跨境电商企业涉税问题相关口径》的内部文件(以下简称:该文件)中也提及了关于跨境企业向境外平台支付费用税前扣除凭证的问题。
该文件提到,跨境企业从境外取得 invoice(发票)或 receipt(收据)的,可以凭上述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无法取得上述发票、收据的,但能取得从平台获取的各类费用清单,且清单上载明交易日期、交易双方信息、商品/服务详情、交易金额等项目的,该清单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卖家一定要保存好真实的收入以及支出费用明细,以备不时之需。
2%、4%!核定征收解析
平台报送数据对不上,无形中增加了卖家税务合规的成本与难度,从 2025 年的第三、第四季度到今年的第一季度,不少卖家都困在“企业所得税该怎么算”、“到底该交多少税”的难题漩涡中。
事实上,在《跨境电商企业涉税问题相关口径》的内部文件中,也详细提到了关于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以及核定征收的相关细则。据了解,目前东莞、浙江、深圳等地已有卖家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处理了 2025 年第三、第四季度的税务问题。
该文件中提到了关于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如果卖家的店铺主体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 年第 36 号)规定的,可以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
也就是说,如果卖家的企业是符合上述公告中所规定的,那么便有可能按照核定征收来处理税务问题,因目前各个地方的核定征收政策执行方式存在差异,所以仍需按照企业属地税务机关的口径为准。
关于核定征收,卖家企业若符合条件,2025 年 9 月 30 日之前业务的应税所得率按 2% 来核定,而 2025 年 10 月-12 月的应税所得率则按照 4% 来核定。应税所得率通俗来讲就是利润率,利润在 300 万元以内按 5% 计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超过 300 万按 25% 计算。
举例而言,若卖家 2025 年第三季度的收入为 1000 万元人民币,按照 2% 核定,那么核定征收后卖家需要缴纳的税款为 1000 万×2%×5%,则是 1 万元;若卖家收入为 2 亿元人民币,按照 2% 核定后,需缴纳的税款为 2 亿×2%×25%,则是 100 万元。
同理,2025 年 10-12 月的业务,需按照 4% 核定,收入 1000 万元的卖家按核定征收需缴纳 2 万元税款;收入 2 亿元的卖家需缴纳 200 万元。
此外,倘若卖家的店铺主体不符合核定征收,但是店铺主体能够独立准确核算成本的,那么将由店铺主体按照查账征收方式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多店铺卖家,各个店铺主体核算不清,但是运营主体可以核算清楚的,那么将由运营主体统一归集核算成本,并将成本费用按照收入占比法分摊至各店铺主体,各店铺主体根据分摊成本,按照查账征收的方式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文件中提到最重要的一点、也是跨境卖家必须关注的一点就是:即使是多店铺卖家/赛维模式,卖家也需要按照各个店铺主体去分别报税,不能汇总到一家公司去报。
关于 2026 年跨境卖家的税务合规方向,业内人士称,对于 2026 年的税务问题,核定征收大概率不会延续,建议卖家必须要做到向供应商索取发票、自己进行报关、申请出口退税这三件事,这样才能有效降低税务合规风险,为日后的经营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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